2024-05-25 20:59:24 来源:checkvvip.com
学术委员会作为高校最高学术机构,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、审议、评定和咨询等职权,在教学、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重要作用。
一、学术委员会组成
(1)学术委员会一般应当由学校不同学科、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,也具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。
(2)学术委员会的人数应当与学校的学科、专业设置相匹配,并为不低于15人的单数。其中,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,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/4;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,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/2。
(3)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,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。
二、成为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条件
(1)遵守宪法法律,学风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公道正派;
(2)学术造诣高,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;
(3)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,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,能够正常履行职责;
(4)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学术委员选择
(1)根据高校学科、专业构成情况,合理确定院系(学部)的委员名额,保证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具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。
(2)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,应以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、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,由民主选举等程序确定,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。
(3)特邀委员由校长、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/3以上学术委员会委员提名,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。
四、学术委员会的其他规定
(1)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,任期一般为4年,可连选连任,但最长不超过2届;每次换届,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2/3。
(2)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可根据需要设若干名副主任委员。主任委员可由校长提名,全体委员选举产生;也可以采取直接由全体委员选举等方式产生,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。
(3)学术委员会可以就学科建设、教师聘任、教学指导、科学研究、学术道德等事项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,具体承担相关职责和学术事务;根据需要,在院系(学部)设置或者按照学科领域设置学术分委员会,也可以委托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。
五、免除学术委员职务的情形
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,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,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:
(1)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;
(2)因身体、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;
(3)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;
(4)有违法、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;
(5)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。
论文查重*降重*AI写作检测:
(checkvvip论文查重系统有万方、维普、源文鉴、Turnitin、iThenticate、早降重、AI大师写作、AI检测等十多个系统,官方授权,权威检测!)
搜索网址,进入查重!
本网站部分文章转载自互联网以及作者的分享,如本网站所引用的文章涉及著作权问题, 请您及时通知本站,我们将及时妥善处理。